为了建立一个公平、和谐、长效的任课教师人事安排机制,确保任课教师人事安排合理、有序进行,体现出校本化管理特色,依据学校实际,特制定《高桥中学任课教师人事安排办法》,
一、任课教师工作实行科目循环负责制:七、八、九年级逐级循环,每三年一个大循环。在确保九年级中考质量的前提下,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年级教学力量进行适时的统筹和调整。
二、任课教师的工作量一般包括备课、上课、作业批阅、早读、自习、教学检测、大课间(第二课堂)等。
三、学校依据“标准课量”并结合学校实际需要安排教师的课程,原则上每位任课教师的课量必须达到“标准课量”:语、数、外12节/人•周,其余14节/人•周)。
四、其它安排原则遵循学校以往管理常规(譬如早读、午自习、早操等),其中一个大课间活动计1节课量,部室管理(会议室、微机室、实验室、探究室、图书室等)每周计2节课量。
五、对课量不足的教师,学校将通过第四条以及学校交办的工作等途径和形式予以补充。
六、学校每学年将以此方案安排任课教师的工作。
七、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定完善。
高桥中学
201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