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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优及奖励办法

2012年09月28日 15:36:57 来源:长安县高桥乡中学 访问量:361

 

一、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积极分子

(一)评优条件

1、三好学生

(1)政治思想:政治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在党、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内外时事政治,能积极抵制和批评不正确的思想和言行。

(2)道德品质: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青少年网络公约》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思想品德考核优秀。

(3)学业技艺: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在知识、能力、方法、习惯、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都有较好的发展,各科学期总评成绩平均75(含)分以上,单科不低于70分(学期总评成绩采用百分制)。

(4)身心素质:认真参加体育课和课外活动,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经常锻炼身体,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身体健康;具有顽强勇敢的意志和自尊自爱、惜时守信、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等良好的心理品质;体育成绩在70(含)分以上,并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2、优秀学生干部

(1)基本符合“三好学生”条件;

(2)认真履行《高桥中学班干部工作职责》;

(3)工作认真踏实,能主动配合学校各部门、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开展班级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较好的人际关系,思想品德考核优秀;

(4)学习成绩良好,各科学期总评成绩平均70(含)分以上,单科不低于65分(学期总评成绩采用百分制)。

3、单项积极分子

(1)学习积极分子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或学习进步快,思想品德考核良好(含)以上。

(2)工作积极分子

工作认真踏实,关心集体,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思想品德考核优秀。

(3)文体积极分子

在文体方面有一定的专长,并能积极组织参加学校和班级的文体活动,思想品德考核良好(含)以上。

(二)评比、奖励办法

1、各班三好学生按班级学生数10%的比例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按班级学生数4%的比例推荐;学习积极分子按班级学生数6%的比例推荐;工作积极分子按班学生数8%的比例推荐;文体积极分子按4%的比例推荐。

2、认真对照评优条件,由班主任和班委共同商议推荐候选人,学生民主选举产生各项优秀个人,各班名额可少,但不可超额,送政教处审核后,报校行政会议审定批准。

3、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初评一次,第二学期总评一次,学校张榜公布,颁发奖状,记入学生档案。

二、区、市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区、市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人选中评选。

三、先进班集体

(一)校级先进班集体

1、根据《高桥中学班级管理考核细则》考核的学年总分,以年级为单位,按高分到低分,每个年级评出2~3个先进班集体。

2、由政教处负责评选,报校行政会议审定批准。

3、每学年评比一次,学校张榜公布,颁发奖状。

(二)区、市以上先进班集体

区、市以上先进班集体在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的班级中评选。

编辑:Esperantis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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