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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桥中学“星火文学社”章程

2014年05月28日 16:49:03 访问量:508

高桥中学“星火文学社章程

第一项:性质   

     高桥中学“星火文学社是学校学生文学组织,学校领导下的文学爱好者

的学生组织,是每个有志在文学的伊甸园里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的学生的沃土。         

第二项:文学社名以及刊物名——星火》                                          

小可以变大,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第三项:宗旨

   (一)为校园文化建设尽一份力量;

   (二)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以真实、生动、积极健康为原则,歌颂真善美,抨击假丑恶,搭建交流平台;

第四项:活动内容

   (一)出版社刊并接受社员的投稿。

   (二)不定期举办各种主题征文活动。

   (三)举办多种类型的文学活动。

第五项:社员

   (一)凡是在校的文学爱好者,愿意参加文学社并在其中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社员义务的,均可报名加入。

   (二)义务,凡本社社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在努力学好课内知识的同时,学好写作的知识,并积极实践——练笔;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文学修养。

2.宣传文学社的宗旨和各项活动内容,积极参加文学社的各种活动,努力完成文学社交给的任务。

    3.自觉遵守学校纪律,热情响应文学社的号召。发扬良好的文风,为文学社的发展和学校的建设贡献力量。

    4.虚心向成绩优秀的同学学习,热心帮助同学,及时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三)权利,凡本社社员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文学社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文学社课外的指导和培训。

       2.在社刊上,有优先发表优秀习作的权利。

       3.对文学社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对文学社理事会有监督之权利。

5.向文学社提出有关文学方面的疑点,或不懂之处,可要求给以答复。

   (四)奖励:对于模范履行社员义务,在文学方面取得优良成绩的社员,文学社将给予奖励。奖励分为:通过表扬、颁发表扬状或感谢状、授予优秀社员称号。

   (五)社员有退出文学社的自由。社员要求退出文学社应向文学社递交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退社。

    对于没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文学社的活动或不做文学社分配的工作的成员,均被认为是自行退出文学社。

第六项:文学社的组织制度

   (一)文学社是由学校领导的学生组织。社长副社长若干名,下设编辑部负责日常工作。

   (二)对于文学社领导成员要求为:德才兼备;热爱工作;做社员的知心朋友。

第七项:文学社的经费

   文学社的经费来源主要是学校的支持。

第八项:文学社由学校领导担任顾问,由专业语文老师担任指导老师。文学社的社刊由文学社主办。

 

 

                                               星火文学社

                                                2014年4月

 

编辑:薛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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