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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桥初级中学2014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

2014年10月22日 13:20:25 访问量:812


    为了组织好沣东新城年度教师学分认定和职务评审工作,进一步激发和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最大限度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特制定《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三公”(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倾斜(向毕业班、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和班主任)

、职评领导小组

组长:吴权利

组员王良峰、周学良、纪明远(副校级),岳伯平、赵刚、童卫迎(中层)杨亚兵、邓康、丁迪(年级组长),张辉武、王悦、康争明、黄兵权(4名教研组长韩建春(工会主席)共15人

职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赵刚)。

、工作流程

1、成立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学习职评文件和有关职评会议精神。

2、制定职评方案。明确入围条件: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考评为“优秀”等次、参加了公需培训且成绩合格、参加了西安市教师综合素质测试且成绩合格者;符合西安市人社发2013【214】号文件相关规定。

3、在教职工会议上传达、学习上级有关职评会议及文件精神,公布学校职评工作实施方案。

4、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考核“优秀”等次人员进行职评申报。职评组按照考核“优秀”票数高低顺序进行条件审核,并按照各职级名额最终确定推荐人员(不够条件的按照考核“优秀”票数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5、学分登记、上报、认定 。

6、公示

7、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有关要求

1、评审组要深入领会文件精神,明确评审条件。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遵守评审程序和评审条件

3、参评教师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4、严禁徇私舞弊和拉选票,一经查实,按有关纪律严肃处理。

5、因个人原因上报后最终未评上而浪费掉名额的,学校今后不再考虑其职务评审。

五、未尽事宜由评审组研究、解释。

 

                                         高桥初级中学

                                         201410

 

 

 

编辑:薛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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