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更好的为社会服务,校红十字会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学校红十字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2、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救助团体,要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为宗旨,积极开展社会救助、捐助贫困同学,志愿服务活动。
3、定人、定服务内容、定活动时间,为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办实事办好事,坚持对校内外有困难的老师和孤老残人服务制度,培养红十字青少年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德心。
4、积极开展自救互救、保护生命等健康教育、卫生救护培训活动,使青少年掌握自救互救能力。
5、围绕“ 5.8 ”世界红十字日和红十字青少年奉献月活动,面向社会,组织质量较高、形式新颖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6、积极参加上级红十字会组织的以培养志愿服务思想为宗旨的各种活动,寓教育于活动之中。
高桥中学红十字会
2012年9月